家住上海市普陀区的吴阿姨,在 2016 年被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病。确诊后,吴阿姨便与女儿王女士共同居住,日常生活由聘请的保姆负责居家照料。
负责照料母女俩的闻阿姨,已经从事这份工作超过十年。她于 2016 年 1 月来到吴阿姨家中,最初的工作是受王女士委托,专门照顾患病的吴阿姨。闻阿姨回忆,疫情结束后,王女士的智力开始出现衰退迹象,并且这一状况随着时间推移愈发严重。
王女士拥有硕士学历,患病前在一家知名金融机构任职,个人生活方面一直未婚未育。2021 年,王女士的智力衰退症状愈发明显,到了 2023 年,她被确诊患上了与母亲吴阿姨相同的阿尔茨海默病。
按照相关规定,吴阿姨与王女士的法定监护人是定居在加拿大的大女儿。但从 2025 年 4 月开始,这位身在海外的大女儿突然失去了联系,再也无法履行监护职责。

吴阿姨还有两位妹妹,她们长期居住在安徽蚌埠。两位妹妹表示,家中最小的妹妹也已经 61 岁,年事已高,身体和精力都难以支撑,异地照料更是存在诸多现实不便,因此只能选择自愿放弃监护权。
如今,吴阿姨与王女士均已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,母女之间也无法进行正常的语言交流。王女士的病情表现更为特殊,她会排斥他人的肢体接触,情绪不稳定时还会时不时大喊大叫。母女俩的日常起居,全靠保姆闻阿姨一人独自支撑。
母女二人的人身安全以及财产权益,面临着无人妥善管护、可能遭受损害的风险。为保障两位老人的合法权益,属地居委会决定依据法律程序,向法院提起诉讼,申请成为吴阿姨与王女士的监护人。
在获得吴阿姨和王女士的监护权后,居委会明确表示,将会同保姆闻阿姨及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沟通,始终从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角度出发,制定并落实合理的监护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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